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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信息更改

更新时间:2017-11-13 17:19

  【摘要】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没有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不知道如果自己改变保单信息会有怎样的后果,以至于真的需要更改保单信息时悔之晚矣。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国寿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信息变更的相关知识。

  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接到通知之日退还原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未满期净保险费。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仍可承保的或在拒保范围内但保险人认定可以继续承保的,保险人按照接到通知之日计算并退还原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投保人补交按照保险人接到通知之日计算的新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且未依约定通知保险人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比新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保险费率计算并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被保险人人员变更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并在保险合同中批注。

  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保险费。

  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减少的被保险人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但减少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其保险金申请人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保险人不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减少后的被保险人人数不足其在职人员75%或人数低于5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慧择提示:国寿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信息如何变更?职业或工种、地址、被保险人人员等方面如需更改保单信息,请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协商更改个中内容,更改时请多加注意,需签字并审核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