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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24 14:35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到国境之外寻找工作机会,或者出国旅游,一般在出国之前,有经验的人会事先购买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这款保险的具体内容。

  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 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该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法院宣告死亡,我们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 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规定,按合同 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伤残程度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和遗体遣返费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7.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慧择提示: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残两方面,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费于签订合同时一次交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将进行伤残鉴定,将伤残鉴定、保险单等证明材料交至中国人寿即可获得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