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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裕保险组合计划免责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7-10-23 10:17

  【摘要】国寿鑫裕保险组合计划由多个保险产品组合而成,其为消费者提供养老保障、重大疾病保障、恶性肿瘤额外保障、身体高度残疾保障、护理保障、意外伤害身故保障和疾病身故保障。虽然这款保险保障范围较为全面,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还是需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防止以后出险保险理赔纠纷。

  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护理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九)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或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无论一种或多种),导致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因疾病、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九、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慧择提示:国寿鑫裕保险组合计划免责条款包含哪些内容?如果被保险人是因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造成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