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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政策不会退出

更新时间:2011-12-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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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房产税是以房产为房产为征收对象,向户主征收的一项税收,2011年1月第一笔房产税在重启诞生。
  据重庆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国税局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截至4月27日,重庆市已经入库的房产税试点征收税款有几十万元,而上海市约有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有媒体据此统计,上海和重庆两地征收的房产税不及一套房的价格,由此引发市场猜测,房产税会否无疾而终。
  在5月17日举行的2011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华东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微博)明确表示,有几项政策不但不退出,还会继续发展,房产税就是其中一个。
  降价不是调控目标
  “我讲第一个大问题,什么是调控标准,没有明确说把房价调到多少钱一平方米就叫合理,那是您的主观想象,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是以此为标准的。”陈淮昨日首次明确,楼市调控成功的标准不是房价调低,而是完善的市场竞争充分展开、房价的话语权转移等四项内容。
  第一个标准是市场竞争充分展开。他认为,当企业竞争到你死我活的时候,企业在创新发展中致命缺陷暴露的时候,就说明调控已经到位。他表示,调控目的不是把政策的声音加大,而是把资源配置的主导权交给一个良性、合理、正常运行的市场。
  第二个标准,则是房价的话语权和决定权由购买沿海特大城市高档楼盘的富人和投机性需求,转交给中等收入者。当中等收入阶层改善性需求发挥主导作用的时候,这个市场才叫基本调控好。
  第三个标准,是各部门产业之间从对抗走向协调。其标志是市场不需要那么多房子或者国民经济整体稳定运行不能支撑这么大的信贷规模,钢铁一样卖得出去。
  第四个标准,是市场的供应规模和交易规模更加合理。不仅是特大城市和沿海的二三线城市有大规模的住宅供给,其他城镇的新房供应也能满足普通购房者的需求。
  保障房不会面向大多数
  陈淮还提醒,要注意避免几个误区。比如,收紧货币供给可能会直接影响房地产,但收紧政策首要的决策依据是反通胀,国家不会因为房子卖不掉就改变货币政策的基本趋势。
  有些人希望政府的保障房最终能满足大多数人的住宅需要,而这也被陈淮认为是不可能的。他说,保障房的建设目标是用3~5年的周期加速解决少部分人的住房问题。这少部分人是低端困难群体,靠自己的力量,他们无论如何都解决不了住房问题,需要社会、政府掌握一批实物性保障性资源才能巩固住房保障体系,这个过程大约需要3~5年。
  另外,一些房地产政策也不像人们预计的那样,仅是暂时存在。陈淮说,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抑制高端过度占有资源,这是一个长期性和常态性的政策,不会放松的,变化的只是政策形式。比如,如果已经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甚至已经满足改善需求,仍然要买第三套和第四套来等着涨价,限制这种需求的政策会是常态化。限制这种过度占用资源,将是一个长期态势,至于具体形式,一定会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
  房产税的实施表示这我国的房产政策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对房产的规范和缩小平复差距有这重要的意义,预计2012年房产税将会在全国展开实施。
  慧择提示:房产税虽然征收对象不包括只有一套房的户主,但是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慧择向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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