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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产税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11-30 11:10

【摘要】为了给购房者以及房主带来更多利好,2016年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进行调整。据悉,2016房产税新政策指出,购房者缴纳契税,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只要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便按照1.5%缴税。

  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
  新政不再以144平方米为界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而是统一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上首套房的按网签价的1.5%征收契税。而在过去,一旦交易房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就要按3%征收契税。另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两年以上住房出售全部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北上广深无缘优惠政策
  新政特别提出: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优惠,暂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四地。这意味着北京若要享受此轮新政,必须符合首次置业并且房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条件。
  2月2日,央行发文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目前,仅有四个一线城市,即北上广深及旅游城市三亚仍执行限购措施。

  慧择提示:通过2016房产税新政策可以知道,今后购房者缴纳契税,不会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而且税率也有所下调,其中首次购买住房的话,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税率为1%。需要注意的是,该优惠政策并不是在全国适用,北上广深四地仍按原先政策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