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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大病补充保险集中补偿616万元

更新时间:2017-02-09 17:52

【摘要】1月24日,宿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举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集中补偿仪式,并为十位病困群众代表发放补偿款。同时,该市大病补充保险将迅速启动岁末集中补偿,确保在春节前将2016年度符合补偿条件的2510人616万元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

  数据显示,在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因病致贫农户占比高达44.7%,已成为致贫的主要原因和制约脱贫的主要矛盾,占低收入农户人数比例较大的一般贫困户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因病返贫和因病加剧贫困的风险很大。为此,宿迁市聚焦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切实缓解因病致贫问题的意见(试行)》等通知,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充分发挥大病补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协同互补作用,形成扶贫合力,努力构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新机制,降低了低收入农户医疗自付比例,提升其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有效破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局,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增添新动力。

  全市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自2016年9月7日起施行,在用足、用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对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再次补偿。大病补充保险保费由市县(区)两级政府筹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在“十三五”期间新增的低收入农户从建档之日起自动列为参保对象,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提前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在“十三五”期间继续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大病补充保险不设最高补偿限额,首年度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85%。本次集中补偿后,政策实施以来仅4个月时间,就累计补偿近800万元,惠及低收入人口3500多人次。

  市湖滨新区晓店镇三巨村低收入户王勇丁将在本轮集中赔付中再次领到1.7万元补偿,作为该项制度的首位受益者,当得知这一消息时,他的老母亲孙广梅激动得连连抹泪:“这个保险俺自己没花一分钱,上次王益(宿迁市政协主席)给我们送来了7.8万多元的救命钱,这次还给,孩子的病算是有指望了,真是不知怎么感谢党、感谢政府”。

  王勇丁2016年8月被发现患有急性白血病,前后多次住院,已花费合规医疗费用共24.4万元,通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已补偿15.1万元,通过大病补充保险,他额外领到了7.9万元,其个人自付部分只占到了5%左右。2017年1月,他再次住院,按照政策将再获得1.7万元的大病补充保险补偿。

  大病补充保险是聚焦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突出问题,不仅有利于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切实降低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宿迁市建立的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参保面之广、报销比例之高、运作机制之畅,在市级层面的探索领先全国。

  慧择提示:在农历2016年年底,宿迁大病补充保险将集中补偿616万元,为全年符合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人提供资金补偿,让患病低收入农户家庭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