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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

更新时间:2017-08-28 11:37

【摘要】为解决贫困人群因病返贫问题,济南市制定了居民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只要符合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条件的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等待遇。

  降低了起付标准 提高了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精准扶贫新政策将惠及济南市19 .6万名农村贫困人口。济南市精准扶贫新政自2016年起实施,市社保局正根据扶贫办提供的各县(市)区贫困人口名单,统计有关人员年内累计发生的住院和门规医疗费用。
  贫困人口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追加补偿政策自本年度开始执行,有关人员2016年1月至今的住院和门规医疗费用都在统计范围内。今后发生的费用出院(门规诊疗)结算后,可按规定同步办理,无需追偿。
  “新政降低了农村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提高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济南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追偿工作主要内容是根据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额度,计算起付标准差额,医疗费用报销差额和原30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应报销部分差额。
  据统计,本年度居民大病保险追偿工作将涉及近4000名农村贫困人口。截至目前,市社保局已通知1158人领取追加补偿款项,已补偿金额近300万元。

  无需主动申请 医保部门通知领取
  济南市社保局将根据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尽快统计在册人员本年度医疗费用,计算并发放追偿待遇。符合条件人员无需主动申请,只需根据参保所在地医保部门通知领取即可。
  作为追加补偿发放的承办单位,为了方便贫困人口办理相关手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在全市共设立7个办理网点。贫困人口接通知后,可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追加补偿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追加补偿款项将直接汇至贫困人员本人提供的银行卡上。
  明年起,追加补偿有望实现“一站式结报”。为减少贫困人口领取追加补偿业务的环节,济南市社保局正加紧进行系统开发和升级。预计2017年将实现追加补偿“一站式结报”。届时,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将按照新政策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规待遇一并结算报销,无需再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偿手续。

  慧择提示:济南市制定新的大病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参保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起付标准减半。据了解,此项政策将惠及济南19.6万名农村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