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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将实施大病补充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08:52
  【摘要】“因病致贫”已成为宿迁低收入农户贫困的主要原因,如何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局?近日,宿迁市计划在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切实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现以较低成本获得较高的医疗保障。

  据悉,在新一轮建档立卡中,从国家、省级和市内数据库统计分析,因病致贫占比分别高达42.4%、48.7%和44.7%,已成为致贫的最主要原因和制约脱贫的最主要矛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听取宿迁关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情况后,提出“希望宿迁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为全国探索引路”。省有关领导、省扶贫办领导多次莅宿调研,明确要求试验区积极探索相关新机制,并同意给予相应支持。

  媒体人从该《意见》讨论稿获悉,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即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等补充的基础上实施再次补偿,以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自付负担。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将切实减轻低收入农户的负担,成为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途径,并有效破解“挂村包户”等机制无法解决低收入农户医疗支出的难题。

  据悉,此次参保对象是全市低收入农户,补偿方式主要是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补偿后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再次补偿,对特别困难且急需住院治疗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先行拨付制度。补偿标准不设最高补偿限额,将根据筹资规模合理设定补偿起付线及分段补偿比例。

  慧择提示:为有效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宿迁市计划在全市为低收入农户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该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补充的基础上实施再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