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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3-15 17:49
  【摘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遭受损失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下文将会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全面的解读,带您了解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范围有哪些
  参保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乡镇企业的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

  二、职工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三、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大额救助金的缴费数额
  大额救助金按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筹集,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退职人员)各缴纳42元。在职职工按月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年度内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起,由单位按每月7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足本年度大额救助金。未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救助金由用人单位年初一次性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缴纳;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的大额救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扣缴。

  五、怎样计算缴费年限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般居民,从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4比1折抵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全面解读,相信您对该政策有了清醒的认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城镇各类企业的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职工需要缴纳2%的费用,单位需要缴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