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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扯电线引火灾 看各种保险如何理赔

更新时间:2016-03-10 16:05
  2016年3月9日凌晨,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一居民楼外突发火灾,现场,一楼住户的阳台玻璃烧炸,8辆被彻底烧焦的电动车横七竖八倒在地上,除此之外,还有一辆轿车被烧毁。安装在楼墙外的两排天然气用户表也别烧的变形,被熏黑的墙体从一楼蔓延至楼顶,一根给电动车充电的电线被烧糊后耷拉在半空。

  此次火灾给周围的住户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不仅导致一楼住户的阳台玻璃烧炸,而且还有一辆轿车被烧毁。针对住户阳台被烧毁,属于家财险的理赔范围,所以,投保人可以准备好相关理赔材料申请理赔。而被烧毁的汽车也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车主可以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勘察定损。


  家财险的理赔
  1、房屋和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2、室内财产的赔偿: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把保险财产价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与保险额相等的部分,称为第一危险责任,发生的顿时称为第一损失;另一部风为超过保险额的部分,称为第二危险责任,发生的损失称为第二损失。保险公司只对第一危险责任负责,即赔偿第一损失。也就是说只要损失额在保险额范围内,保险公司都负赔偿责任。赔偿额的多少,只取决于保险额与损失价值,与保险额和财产价值之间的比例无关。
  3、抢救费用的赔偿: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失标的的保险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则该项费用页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4、残值处理: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消费者,并在赔款中扣除。
  5、代位追偿权的行使:若保险标的发生保险按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消费者可以先向第三者索赔。若第三者不予赔偿,消费者应提出诉讼。保险公司也可按照消费者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依保险合同予以配成,但消费者必须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并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偿。

  车损险的理赔
  从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火灾属于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的基本理赔范围。所以,车主可以按照下述步骤申请理赔。
  1、发生保险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2、然后是交通事故处理,认定责任。可以由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处理,然后双方签订协议书,作为理赔依据。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
  3、接着是定损。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交通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双方的协一议书、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交通事故证明等。同时,被保险人还应当提供保险单一、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保险公司以此确定车辆的损失情况。
  4、最后是保险公司根据损失情况和保险赔偿限额,确定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