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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成为商业车险费率启动城市

更新时间:2011-03-29 15:06

  厦门成为商业车险费率启动城市

  4月1日起,很少找保险公司赔钱的车主,最低将有望享受到低于3折的商业车险保费优待,因为,届时厦门市将正式启动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工作。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本报2010年11月6日曾报道)比起来,此次正式推行的费改方案,增加了上门投保系数等内容,即亲自到保险公司投保的私家车车主将多享受下浮15%的价格优惠。

  上门投保优惠暂限私家车

  厦门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燕介绍,费改后将实现费率高低与风险状况精确匹配,更好地体现商业车险费率的公平性。根据厦门现有数据估算,实行费改后,将有49.2%的车辆保费会不同程度下降,34.8%的车辆将维持原有费率,仅有16%的车辆费率会比以前有所上升。

  将正式实施的费改方案,车险价格浮动系数包括5大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上门投保系数”、“赔款金额调整系数”以及“特殊风险”。用系数连乘的方式计算最终浮动系数。

  理赔次数和理赔金额成为决定保费高低的重要因素。据导报记者简单测算,最低的折扣约可达2.42折,最高则将上浮3倍。

  正式方案中,新增了“上门投保系数”,即私家车主亲自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投保手续,可以享受15%的保费优惠。方案实施初期,“上门投保系数”仅适用于家庭自用车辆,以后将视情况扩展到所有车辆。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上门投保人潮,目前各保险公司已做准备,增加了柜台人员与设备。需提醒车主注意的是,上门投保时,柜台工作人员将核对投保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等信息,且办理保险的须是投保人本人。投保人限于刷卡方式缴纳保费,刷卡所使用的必须是柜台内的固定POS机。

  此外,通过电话销售渠道投保商业车险,仍可享受下浮15%的优惠,并按照上述费改方案进行费率浮动,但不能同时使用“上门投保系数”。

  小事故自行承担或更划算

  4月1日费改方案实施后,“无赔款优待系数”从投保之日起上溯三年期间的赔款次数进行计算。明年开始,“无赔款优待系数”计算逐年增加至上溯五年。

  方案实施后,有车族们就要多盘算:出险后是找保险公司赔款好呢,还是维护良好的出险记录以享受来年的费率折扣?厦门保监局人士称,保险公司有义务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车主。

  “如果是一两百元的修理费,不找保险公司赔可能更划算。”保险业人士说,车辆出险后,车主如果无法估计有多大的修理费,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定损价格测算出来,要是觉得不划算,车主也可撤案,自行承担修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