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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8
  【摘要】深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深圳市社保局规定大病医疗保险的费用报销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另一部分是患有重大疾病时使用的自费药费用。

  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如果超过1万元,超出部分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支付70%。比如,病人李某重疾后需支付医药费100万元,其中医保报销90万元,那剩下的10万元减去1万元后为9万元,重疾险可报销6.3万元。


  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时使用自费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时,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报销70%,当年的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社保局解释,除医保目录药品外,重疾病人还需要用到大量的自费药品。“购买重疾险后,自费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自费药就可按比例报销”。自费药品目录范围由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和重疾商业险承办机构共同确定并予以公布。

  慧择提示:深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可以报销70%;患有重大疾病时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不超过70%。深圳市的重大疾病保险采用统一购买的形式,这样参保人员不需要体检,也没有等待期就可以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