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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分类形式

更新时间:2017-08-25 19:40
  【摘要】生活水平虽然在不断的提高,但是健康问题也不容忽视。当人们投保健康险时,有些人已经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这种保险的保障范围十分的广,保障额度也很高,受到很多人的重视。今天小编将告诉您重疾险的主要种类,带您了解这个保险。

  按保险期限划分
  定期保险
  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
  终身保险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按给付形态划分
  额外给付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终身寿险或者养老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自然费率设计比较多见。也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缴费至60岁后每年都要超过几千,且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提前给付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被保险人活着是拿不到钱的那种保险就叫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
  在这里,凡是看见有“提前给付”字样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个极为显著的特征——附加的重疾一旦发生理赔,主险的保额要相应减去理赔数额。例如投保20万终身寿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如果发生重疾理赔得到10万,终身寿则要减去已理赔的10万,由20万变为10万。如果终身寿和附加提前给付各投保10万,一旦发生重疾理赔,主险减后为零,保险合同就会终止。

  慧择提示:重大疾病险按照保险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保险与终身保险,按照给付形式可以划分为额外给付保险与提前给付保险。小编认为生活充满意外,重大疾病随时存在,所以为了自己与家人,您有必要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