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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关于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

更新时间:2015-12-02 10:35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的经济水平也有了很到的提高,为了适应相应的变化,江苏省对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使其更好地满足当地的老年人的生活发展水平的需要。

  明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四个档次。

  此次调整同时明确,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的补贴标准,调整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420元。

  按规定,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43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90元。此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900元。

  慧择提示:江苏省对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内容的补贴标准都有所精细的调整,并明确标明了关于年龄方面的调整以及不同年龄层所补贴金额的多少都有很清楚的说明,使得养老保险缴费更加明确清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