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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适时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5-12-02 10:35
  【摘要】今年来我国经济不断下行,企业的经济负担也不断加重。因此国家要求各省市适时适当的降低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兰州市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要求,将进一步下调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7%调整到的0.5%。

  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是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稳定就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体现。11月25日,兰州市财政局表示,兰州市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确定将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基金费率由原来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7%调整到的0.5%。

  慧择提示:国家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可以进一步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基本生活,而且还可以提高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兰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可以有效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