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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多举措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7 17:30
  【摘要】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要求,湘潭县在今年以来采取多种举措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截止到9月底,全县已经有482家用人单位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养老保险费3.2亿元。

  一是突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15〕27号﹚文件精神,重点推动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把握节假日时间节点,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引导力度,力争政策宣传全覆盖。如春节前后,先后到中路铺、乌石、花石、青山桥等乡镇,利用乡镇集市日,发放政策宣传资料6000余份。今年共计新增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1829人参保,征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15912.3万元。

  二是抓住稽核工作要点。切实核查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督促参保单位及时清缴欠费。3至7月份,先后核查了湘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普药业湘潭一笑堂分公司、伍子醉槟榔食品公司等226家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催缴历年欠费2499.94万元。

  三是集中规范参保行为。4月期间,集中对全县医保协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等143家单位开展上门服务,核实职工人数、参保缴费情况,下发参保整改通知82份,进一步规范了医保协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培训机构及县政府招投标定点机构等单位参保工作。

  四是强化合力联动。社保经办部门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社保征缴工作,共同推进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县人社部门加强与地税等部门的衔接,强化地税对代征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及时入库代征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管理到位。

  慧择提示:湘潭县在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时,始终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让更多的企业和职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好处。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劳动者的参保积极性,还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