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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已有224人享受大病补充保险

更新时间:2015-09-07 11:10

  【摘要】大病补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统筹解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疾病负担所建立的由政府资助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也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形式。据了解,怀宁县已经有224人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支付资金达160.49万元

  怀宁县平山镇青年陈鹏,因患白血病,在医院做骨髓移植花去36.4万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他报销最高封底线17万,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再报销4.6万。这些医疗费用的赔付对于陈鹏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让他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党和政府的关心。

  据了解,自2014年度启动以来,截止到2015年7月底,怀宁县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共有224人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支付资金达160.49万元;这些大病患者不但享受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报销,还得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怀宁县医保中心简化大病补充保险办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将系统适时监控和人工定期监控相结合,第一时间发现享受对象,第一时间办结相关业务。按照相关协议,大病补充保险需商业保险公司再次审核后才能拨付,经与商业保险公司商榷,针对大病补充保险业务开放绿灯,特事特办,保证参保人员第一时间拿到大病补充保险报销金额,大大提升了支付效率。

  慧择提示:大病补充保险是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形式,而推出大病补充保险,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时的经济负担,提高实际补偿水平,真正形成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