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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现大病保险投保人数达3.41万

更新时间:2015-08-25 09:28
  【摘要】前期,国务院下发文件表示今年底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天津市于去年就启动了大病保险办法,截至目前,完成3.41万人投保,支出资金达1.43亿元。

  天津市3.41万人用上大病保险针对基本医保报销后超出部分,兜底保障防止因病致贫支出资金1.43亿元,6500余人报销超万元,最高报销17万元。

  天津市2014年7月1日启动实施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运行一年来,全市3.41万人通过大病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支出资金1.43亿元,其中报销金额超过万元的有6500余人,最高报销达到17万元,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天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实施后,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互衔接。参保人员发生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的,个人只需承担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民政优抚、低保、特殊困难、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人员,依次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顺序结算医疗费用,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一站式”联网报销结算,既不需要二次报销,也不需要个人垫付。

  慧择提示:天津市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致力为居民提供保障更全面的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有利于缓解居民就医负担,避免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