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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七月起上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5-07-02 15:06
  【摘要】福建省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4709元,最低不低于2941.80元。

  据介绍,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4903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490.30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941.8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294.18元。

  慧择提示:此次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与之前相比有所提高,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后最高比原来多1377元,最低的比原先多27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