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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基金入市应组合投资

更新时间:2015-07-17 09:00
  【摘要】养老基金入市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对于养老基金入市,有关人士对此发表了意见。他们认为,养老基金入市突破了投资禁锢,这是养老保险的一大创举。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就《基本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其投资对象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另外,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亦可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投资形式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近日,养老基金入市的呼声格外响亮。实际上,在本次股市长达一个月的震荡期之前,便有多位业内人士向媒体人表示:2015年养老金入市指日可待。

  人社部企业年金评审专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主任杨健曾公开表示,可以让养老基金用低价置换国资委下属央企的股票,用这种方式进入股市,既不会存在养老金在市场上抛售的问题,也不会和股民抢筹码。杨健认为,这种方式的置换是把养老金的这部分钱交给国家,既不会冲击市场,又使得养老保险得到补充,同时又帮助国家解决地方债难题,是“一举三得”的事儿。

  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向本报媒体人表示:“养老基金应以风险控制为主,需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实现养老基金稳妥的保值增值目标。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市场并不成熟,入股具有很高风险,并不太符合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理念。”她认为,像社保基金,除通过筛选合格有效的基金公司外包的模式外,投资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收费站等也不失为稳妥的保值增值领域。最重要的还需制定审慎管理办法,根据合理的资产配置来完善。

  慧择提示:养老基金投资入市指日可待,它的入市,是经过管理机构仔细研究过的。但在入市时,仍需要根据市场的发展来定夺,不能因研究过就不考虑市场的情况就进行投资。为了减少养老基金投资风险,应考虑进行组合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