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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进行缩身 商业母婴险继续保障

更新时间:2015-07-07 09:06

  【摘要】据悉, 前不久广州人社局宣布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对基本生育保险进行了缩减。政策性的生育保险知识基础保障,要想或的更多的保障还需要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但是,在投保时,商业母婴险也有较多限制,绝不是投了一份母婴险就万事无忧。所以下面为大家介绍更多的孕期风险保障知识。

  生育保险“瘦身”,只供基本保障
  广州现行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共5项,包括生育(含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生育津贴,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而由于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2014年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有5个月收不抵支。在此之下,广州人社局计划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办法只保留前两项待遇,即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津贴。
  在保障范围缩小、保障额度降低的背景下,生育保险势必会让人觉得“报得不够”。再者,如果在孕期内遭受较大疾病,治疗费用远非生育保险所能满足。

  添加母婴险,保障孕妇高发疾病
  作为生育保险的补充,商业母婴险最大特点就是能对妊娠疾病进行保险金给付。单份保险的费用通常为三五百元,保障额度能够达到3万到5万。这类险种除了能对孕期疾病予以保障外,还将新生儿先天畸形纳入了保障范畴。
  以泰康人寿推出的一款母婴疾病保险为例,除了有分娩身故保障外,还包含羊水栓塞、胎盘早期剥离等5种孕期高发疾病。此外,它还保障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等8种新生儿病症。而阳光人寿母婴安康保险在疾病和身故保障以外,还涵盖了流产赔付。无论是自然流产还是治疗性流产,都能予以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母婴保险并不是想投多少份都可以,有些保险公司的母婴险产品最多只能投保2份。一位寿险人士告诉记者,“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这样做是为了控制风险成本。”

  保险期最长一年,可截至产后15日
  上文中提到的母婴险都可当做消费型险种,保障期均为一年。在阳光人寿的“母婴安康疾病保险”条款中,其对保障期间的界定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分娩结束之日起第15日的24时终止。”事实上,母婴险的保险期间通常是从收到保费的次日开始保障,直至产后的7天、15天不等,最长不超过一年。
  而有些母婴险还圈定了“保险责任等待期”(类似于重疾险的“观察期”)。具体而言,消费者投保母婴险之后,如果在该段时间内发生了合同中所定义的妊娠疾病,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并随即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在笔者找到的一款母婴险中,保险公司将“保险责任等待期”定为30日。也就是说,满30日之后这份母婴险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作用。

  母婴险也有软肋,早产难产不在保障范畴
  上文有提到,部分母婴险产品能够保障流产责任,但保障额度相对较低。记者找到了一款常见的母婴险,280元/份起投,对应的流产保险金最多3000元,妊娠疾病的保额可以达到30000元。不难看出,母婴险的保障力度更偏向于孕妇疾病,它相当于特意针对孕妇的重大疾病险产品。在此之下,胎儿早产、难产之后,相关的治疗和护理费用,自然也不是母婴险的报销范畴,其保险条款里也并无相关阐述。
  实际上,一旦胎儿早产或难产,每日的医疗护理费用是很高的。因此,母婴险在这时便会显得没有太大意义,而需要去寻找其他医疗新险种进行补充。

  怀孕超过7个月,保险公司不承保
  各家保险公司通常对孕妇投保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笔者查阅到的母婴险,均有这样一条规定,即“本产品针对已怀孕且孕周小于28周并且孕期检查(包括胎儿相关检查)无异常(包括血压、尿液检查、血液检查、超声检查等)人群。”简单来说,怀孕满7个月后,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承担保障。
  不过,这并不是说终身都不承保。据笔者了解,怀孕28周至婴儿生产,保险公司不承包,但延期到产后8周,保险公司则会重新受理。
  据了解,孕妇怀孕28周后,保险公司原则上只会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身体检查。前述寿险人士也建议,对于正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也就是受孕之前就要考虑到投保事宜。

  高龄产妇恐怕无缘,还得到二级医院确诊
  保险公司除了对怀孕时间有要求,还对孕妇的年龄有所限制。据有关人士了解,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母婴险的投保年龄范围,都设立在20至40周岁(部分可至45周岁)。与此同时,投保人还要求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
  笔者咨询业内后获悉,如果有计划怀孕并符合投保范围要求的,可购买此类产品,“但对于更高龄产妇而言,由于风险性高,少有保险公司会支持,就算支持,也会提高产品费率。”
  还有较为关键的一点,母婴险在保险责任条款里面均对医疗机构有明确规定。孕妇发生妊娠疾病或新生儿出现先天性疾病等,必须要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这样保险公司才会认同。这意味着,如果孕产妇家庭投保母婴险后,随便找一家私营医院进行诊断或治疗可能遭到拒赔。

  一般人身险将怀孕列为免责
  正因为妊娠期风险较大,目前市面上一般的人身险产品,都将女性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免除责任。如果投保了这类产品,能够保障孕期风险的项目几乎没有,顶多就一个妊娠身故保障。
  目前一些公司力推的女性险则包含了孕期保障。虽然女性险的保障范围以女性特定癌症、常见手术为主,但也具备妊娠期和新生儿的保障功能,例如国寿的一款名为“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的产品,被保险人如果在孕期患有宫外孕、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绒毛膜癌等相关疾病,可按条款规定的比例获得一定赔付。而新生儿作为“附带保险人”,如确诊患先天性疾病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险。

  慧择提示:作为生育保险的补充,商业母婴险对孕妇和婴儿增加了更多的保险条款,更好的保障了母婴的安全。如果想要获得更好的保障,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先详细了解保障范畴再进行投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