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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60元

更新时间:2017-08-27 10:06
  【摘要】师市有关部门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居民的看病医疗,不断完善医保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的福音。根据调查获悉,师市2015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6月2日,媒体人从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5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从2014年的每人每年320元提高至380元,人均增资60元。

  截至2014年底,师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4.48万人,参保覆盖率达95%以上。师市在不断加大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力度的同时,根据兵团人社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了师市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今年将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即由2014年每人每年140元调整至170元;儿童、农民工子女、普通大学生由2014年每人每年40元调整至70元;重度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居民、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由2014年每人每年70元调整至85元;重度残疾、低保学生儿童,重度残疾、低保大学生由2014年每人每年20元调整至35元(差额部分由医疗救助补助)。

  目前,由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发生了调整,师市医保部门希望广大参保居民能够于近期及时与负责代扣代缴的银行联系,尽早补足余额,确保今年的待遇能够正常享受。针对目前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也建议大家到就近的街道社保分局、团场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事宜,以便有效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就医报销待遇。

  慧择提示:近日师市有关部门决定提高2015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增资60元。与此同时,师市的医保缴费标准也有所变化。这一些列的举措能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居民的看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