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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洁委员提四建议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5 21:22

  【摘要】在西方发达国家,精算已经在保险、投资、金融监管以及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报道,近日,孙洁委员提出四大建议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那么具体是哪四大建议呢?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并日臻完善。不仅城镇职工而且城乡居民都已纳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每个公民都有制度化的保障措施应对社会风险。社会保险制度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功能,其重要性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特别是自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迅猛,不论制度覆盖面、参保人口的规模,还是基金的收支和结余都增长较快,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粗放式管理的现象,尤其是缺乏精细化管理和精算技术的运用。近年来,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集中在“扩面”、“调待”、“提统”、“做小做实”等宏观层面,而在参保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基金管理方面缺乏精细化管理,更缺乏精算管理。由于缺乏精算,导致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存在着不合理的巨额结余,另一方面,我们并没有实现应保尽保,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失业人员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少工伤人员没有得到应有保障。更重要的是,在社保基金巨额结余的今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各项社会保险金支出上进行着大量财政补贴。截止2012年末,我国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947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0亿元),当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累计结余率分别为45%、15% 和36%。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92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37亿元(储备金结存125亿元),是2008年的2.5倍;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28亿元。一方面,四项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险基金有钱花不出去,导致基金在“睡大觉”;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失业、工伤致残人员和农民工、流动就业人口难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难以享受工伤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现收现付制下社会保险基金如此大量沉淀、巨额结余不仅是极大的浪费,而且表明我们的社保制度运行中存在许多不合理因素。

  同样因为精算环节的薄弱,我们低估了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法定缴费年限的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提高,养老金收支平衡的测算,各种医疗支付方式对费用控制效果的影响,疾病谱变化、病种不同阶段并发症对医疗费用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等等,虽然有部分历史数据,但是都挖掘不够,以至于政策自出台时因缺乏精算支持就带有缺陷,加上政策实施不到位和各地政府的自由裁量,使政策在执行中出现各种偏离和变形。目前,在社会养老保险领域,已有研究成果证明,缴费基数过低、缴费基数不实是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一大原因,法定缴费年限15年过短、个人账户月除数(如60岁为139个月)偏少等无法满足未来养老金的需求。我认为,其主要致因在于政策制订缺乏精准性,缺乏精算支持,执行中更没有很好地尊重数据和使用数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精算是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基础,综合运用人口、经济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对财务保障方案未来的收支、债务水平和运行风险进行评估,使财务保障方案能够稳定运行的数量分析方法。我们认为,缺乏制度保障是拓展精算技术应用的难点。我国《社会保险法》尚未明确规定社会保险领域需应用精算技术,通篇法律文本中找不到“精算”二字,在论证政策决策、运行监控及评估等制度方面,也没有相关的具体要求,客观上也缺乏精算相关人才的引入机制,使得社会保险精算在发展过程中处于一个举步维艰的阶段,这是一个很大的缺憾。但是,随着社会保险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建立并实施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势所必然。为此,建议:

  1、重视社会保险精算。建议修订《社会保险法》,增加社会保险精算、坚持各项社会保险精算平衡的原则。要从体制上突出精算在社会保险政策制订和经办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精算的工作内容、职责、程序和质量要求。各级政府领导必须重视精算工作,要尊重正确的定量分析结果,并积极采纳以定量分析为基础提出的政策建议。如同保险精算对于保险公司的重要程度,每一级社会保险决策部门和经办机构应配置社保精算师,每年对各统筹地区制度运行进行精算分析,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对相关政策定期进行适度调整。

  2、编制社会保险年度精算分析报告,提交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就某一统筹地区而言,需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若干重点项目,进行定量分析,再积极创造条件,逐渐增加定量分析的项目,提高分析水平,扩大应用范围,增强定量分析结果对于决策的影响力。对于制度的参保、缴费、受益人口规模及其结构,以及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进行研究,分析影响收支平衡和基金结余的因素。对于积累制和现收现付制度的社会保险分别进行精算分析,提交年度精算报告,提交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3、对于重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中所涉及的具体政策参数和数据,应提交精算分析报告,交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时机成熟时向全社会公布。这包括现行制度中养老保险法定缴费15年的测算,养老金待遇计发的月初数(如60岁退休月初数为139个月)的测算,工伤保险的行业缴费率测算与浮动费率的确定,医疗保险起付线、封顶线、比例共付的规定,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缴费率测算等。

  4、加快培养社会保险精算人才。大数据时代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数据分析人才,特别是高端精算、统计和数据挖掘人才短缺。增加精算与风险管理新专业,建立社会保险精算师资格证书制度。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孙洁委员提出四大建议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即重视社会保险精算,修订《社会保险法》、编制社会保险年度精算分析报告、加快培养社会保险精算人才、提交精算分析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