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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提高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8 01:17
  【摘要】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大女性职工具有较好的保障作用。据悉,如东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现在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媒体人近日从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去年10月以来,如东县调整了生育保险的部分待遇标准,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额定结算标准都有所提高。新政实施以来,全县已有170余人受惠。

  据了解,调整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分为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县医保管理中心主任於进告诉媒体人,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分娩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或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其中,产前检查限额1000元,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限额4000元。另外,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险待遇为分娩的医疗费待遇。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期间,由于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等手术的医疗费用,超过上述支付限额以上的可结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另外,生育费用的结算上涨了400至600元不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分娩,顺产按1000元、难产和剖宫产按1500元结算,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慧择提示:如东县从2014年开始上调生育保险的部分待遇标准,包括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额定结算标准。这一举措能为广大女性职工的生育带来较好的保障,也能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