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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巨灾保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更新时间:2017-08-28 09:48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自然灾害救助体系逐渐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也引起国家的重视。目前,我国多地区已经开展巨灾保险建设,宁波市摘得巨灾保险试点第三单。

  巨灾保险在地方层面陆续破冰。继云南、深圳两地后,宁波市摘得第三单。

  获悉,近日宁波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正式签订《宁波市巨灾保险合同》。双十一前一天,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出巨灾保险第一单,宁波巨灾保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人保财险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份额50%,另外参与共保体的5家分公司份额分别为5%-15%不等。

  此外,宁波还将建立巨灾基金,财政首期注入500万元启动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在政府巨灾保险赔付限额以上的赔付,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吸收社会捐赠资金,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对巨灾风险的公共平台。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宁波市摘得巨灾保险试点第三单,将正式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在开展后,宁波市将建立巨灾基金,以支持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