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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有什么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04:48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疾病的发病率也明显提高,而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则可以减少部分疾病经济负担。那么,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有什么新政策?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做了具体的解读。

  今年,包括“一老一小”和无业残疾人在内的参保人员将可享受相当于“二次报销”的“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参保人员如患癌症等10种大病,在现有报销基础上如个人负担超过2万元,还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再次报销。目前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具体方案已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预计年内即可推行实施。

  去年,国家发改委、人保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意见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推出新政,报销比例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计算,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所谓“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是指在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现有报销基础上,对重大疾病给参保人带来的过重医疗负担进行“二次报销”。参保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新政策中,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将可享受二次报销的“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新政策的出台,将会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医疗问题,减轻疾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