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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前路未卜 老年生活需多重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8 06:06
  【摘要】近来,以房养老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于这一新鲜事物的出现,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广大群众都持观望态度。据目前形势来看,以房养老虽叫好却并不叫卖。下面小编就带您看看具体情况。

  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32亿人,占总人口的9.7%,且每年以1000万人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53年,老龄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35%,这意味着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摆在每个人面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
  近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联合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共同对我国居民的养老准备进行了调研,并发布《2014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中国居民普遍对退休后的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对退休也有一定准备但仍有待加强。近八成的受访者意识到自己应该为个人退休收入负责,表明中国居民已逐渐摆脱了“养老靠政府、靠单位”的固有观念,在退休准备的意识上有了很大进步。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陈秉正表示:“虽然为退休进行储蓄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依旧是居民缓解退休收入压力的主要方式,但其中商业保险的选择比例较去年有了较大增长,对已退休者而言,其重要性已成为仅次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收入保障产品,这也预示着个人正承担着越来越多的退休收入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显示,居民对保险产品的重视程度也在增强。居民对与退休保障有关的金融产品有了更多的兴趣和选择,总体上更偏好将来无法照顾自己时能够承担长期护理费用的产品、保障退休收入不受通货膨胀影响的产品、承诺提供有保证的退休收益流或退休后可以获得终身收入的产品。

  “以房养老”前路未卜
  面对严峻的养老难题,自今年3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以房养老”的征求意见稿以来,社会就对其持续抱有高度关注,而今天终于要正式在四地试点实施了。
  “以房养老”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简称,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年满60周岁、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人皆可参加。
  据保监会相关人员介绍,保险版“以房养老”有其特有优势: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 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然而,老人是否愿意抵押房产参与以房养老?中国人长久以来的“养儿防老”观念,并不会因为以房养老的出现就一朝消散,反而会成为老人是否选择反向抵押房产的最大考量因素之一。更有人认为,如今的高房价使得购房者背了大半辈子的房贷,结果年纪大了为了养老房子又成了保险公司的,这在情感上让许多人难以接受。而70年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更是一道硬性门槛。
  可见推广“以房养老”保险的难度确实不小,前路如何仍是未卜。

  养老保障应追求“多样化”
  要想在晚年享受更舒适的生活,还是应该早作打算,毕竟在60岁之后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也不是每个老人都能做到的。就如前文所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目光放到了商业养老保险上。
  中宏保险的专家指出,一个完整的养老理财组合中,商业养老险能够提供稳健而全面的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回报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就可让保险公司帮助计算出个人需要购买的额度和缴费时间; 在本金安全基础上适度收益、抵御通胀;可以强制个人储蓄;是一项长期的理财计划,通过复利滚存计算收益。
  以中宏“金裕年年”A款产品为例,该产品集快速给付、退休贺寿、终身年金、流动性强和简易核保于一体,就是一款适合“养老”的保险产品。
  无论购买商业保险还是反向抵押房产,都是为了老有所养。其实,要储备养老资金,也并不一定要拘泥于形式,合适的投资理财方式都能做到,巧用时间差就能增加自己的投资收益。尤其是“以房养老”前提是拥有房屋独立产权,因此,房产投资也是关键。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的新鲜出炉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但需要养老的老人并不是很愿意接受。保险公司对此也是没有太多热情。终其原因,人们还是不能接受自己辛苦买来的房子在老年时抵押出去。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广大群众还应做好养老规划,购买一份合适的养老保险,让您的老年生活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