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生育保险报销

  葫芦岛生育保险报销,用人单位需要携带职工医疗费用结算单、诊断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前往市医保中心申报,成功后即可获得报销金额。

  报销金额
  正常产:1500元(三级医院)或1000元(二级医院);
  难产:1600元(三级医院)或1400元(二级医院);
  剖腹产:3500元(三级医院)或2200元(二级医院);
  复合病种(剖宫产+子宫肌瘤、卵巢囊肿手术)4500元(三级医院)或3800元(二级医院);
  三个月以下流产(药流):400元(三级医院)或280元(二级医院);
  药流+清宫:800元(三级医院)或560元(二级医院);
  三个月以上流产(中期引产):1800元(三级医院)或1500元(二级医院);
  上环:110元;取环:80元;
  产前检查:500元(三级医院)或400元(二级医院)。

  报销流程
  生、节育职工医疗费由企业经办人员按月向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职工需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医疗保险IC卡、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诊断书、身份证及复印件,节育职工提供医疗保险IC卡、诊断书、医疗费票据。每月10日----20日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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