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险

  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险可以进一步减轻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是对现行医保政策的一种补充。根据统计显示,目前青岛市已经有35万人参与了职工互助保险。

  按照岛城现行的医保政策,参保职工若住院治疗或患特殊疾病在门诊治疗时,仍有一定比例的自负部分,虽然这个比例在降低,但对部分参保职工而言仍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青岛市实行了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呢。职工医疗互助是职工互助保障的一种,每年只要交55元,职工便能享受个人自负部分一定比例的保障金赔付。

  “职工医疗互助,是职工互助保障的一种,它主要是赔付职工住院后个人自负部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主任高兵解释说,只要职工每年交55元的互助保障金,便能享受到以下保障:职工住院或患特殊疾病进行门诊治疗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负部分,按照70% 支付保障金;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85%支付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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