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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如何

更新时间:2017-08-27 17:22

  【摘要】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购买,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女职工的“福利”。很多女职工比较关心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如何,地区不同,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也会有所不同。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并生育的,可享最高3000元的生育保险报销。但生育保险应在统筹区内累计缴费满1年含以上,且申办报销时工作单位仍继续为其缴费。据了解,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和终止妊娠的费用等,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标准为产道分娩2000元,剖宫产3000元含产道分娩多胞胎,终止妊娠400元。

  手续办理方面,由女职工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持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向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报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产道分娩或剖宫产的需同时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剖宫产证明;符合终止妊娠发放标准的需同时提供职工本人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证明、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材料。

  慧择提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可以凭借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业务,一旦获批,女职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