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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7 17:04

  【摘要】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口,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相关要求,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在保险业将从六个方面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点措施中,“进一步深化资金运用改革,创新资金运用形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养老健康产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发展”格外引人注目。

  3月中旬,国务院正式发布的《规划》,再次强调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同时提出了“三个1亿人”的具体量化指标,凸显出政府“以人为本、优化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心。

  《规划》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同时《规划》要求:“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项目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可以说,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领域、多部门、多行业的共同参与。而保险所具有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尤其是保险资金所具有的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强、融资成本相对低廉的特点,正好契合了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等长期项目的资金需求。

  实际上,大力支持有实力的商业保险企业投资城镇化重点建设项目,既可以缓解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也可以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水平。反过来说,新型城镇化的稳步推进也将为保险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保险业更应顺势而为。

  近年来,保监会推出的一系列投资新政,放宽了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不动产的各项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城镇化建设过程对保险资金的需求。截至2013年11月底,保险资金投资173项基础设施项目5522亿元,投资保障房项目235亿元,投资7个养老社区项目141亿元。

  目前保险机构投资上海、天津、武汉、南京和重庆等城市的保障房项目,拟投资金额达到929亿元。共有5家保险机构投资10个养老社区项目,预计总投资153亿元。据估算,至“十二五”末,保险资金直接间接为城镇化提供的融资额最高将超过9万亿元。

  然而,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是难以回避的一大矛盾。因此,保险业要充分挖掘保险资金优势,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成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末,保险业资产规模8.1万亿元,其中20%可以投资于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前不久,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回答媒体提问时特别强调:“相比其他资金来源,保险资金服务城镇化发展具有规模大、期限长、成本低等多方面优势。”他表示,如果未来20年保险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5%,保险业可以直接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累计提供资金24万亿元。如果加上以债券等方式的投资,保险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将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更大规模的融资。

  特别是在我国金融体系中资金期限错配问题普遍存在的今天,保险资金的长期性、稳定性特点,对缓解我国金融资产负债的错配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尤为重要的是,与银行贷款和信托资金相比,保险资金的成本优势更为明显。王祖继指出,城镇化建设中一些社会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收益率普遍较低,难以满足银行和信托资金的回报要求。对于这类项目,如果财政给予一定贴息,并辅以适当的增信措施,就能够满足保险资金的配置要求。

  可见,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如何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丰富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将是今后保险业加大改革创新的努力方向。而针对今后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路与设想,王祖继进一步表示,要发挥保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保险资产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优化我国金融结构,增强金融体系运行的协调性和稳健性。利用保险资金以长期资金为主、持有久期与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契合度较好的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慧择提示:深入推进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提供融资的重要方式,社会管理的重要机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理应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