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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实行城镇职工医保门规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04:18

  【摘要】有关医疗问题一直是广大民众所关注的,一个地方的医保政策关系到一户人家的日常生活。而对于一些地方看病难,没钱看病等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不章丘市职工医保又出惠民新举措,自4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医保门规政策,取消恶性肿瘤的治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四种门规大病的起付线。

  据了解,章丘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病情轻重、医疗费用高低、患者经济负担、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取消这四种门规大病的起付线,切实解决了部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举例介绍说,如患有尿毒症参保者,门规定点在章丘市人民医院,第一次使用门规取药花费1000元。4月1日前,首先要扣除700元(纳入统筹的费用)的起付线,剩余300元才能根据具体情况报销。4月1日后,700元起付线取消了,1000元直接根据具体情况报销。

  同时提醒参保人员,2014年度门规患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已经开展,需要变更的人员请到章丘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办理。

  慧择提示:这些医保门规的实施在提高章丘市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公平。值得其它地区政府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