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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上调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14:57
  【摘要】为了实现“老有所依”,很多人都会参保养老保险,很多政府也开始积极调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近日,据了解,章丘市积极上调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

  8月28日,从章丘市人社局获悉,章丘市居民养老保险部分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并且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缴费补贴标准调高。自明年1月1日起,调高章丘市居民养老保险部分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缴费300元由之前每人每年补贴36元调高到40元,缴费500元、600元、800元和1000元缴费补贴统一调高到每人每年60元。

  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自今年2月21日起,章丘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办理终退保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以往办理终退保,只能依法继承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中个人缴纳的部分。调整后,包括政府补贴等在内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均可依法继承。

  这次调整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章丘市上调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同时,养老保险补贴上调只分两个档次。而且,章丘市还明确表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合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