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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5 12:40

  【【摘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任务是对城镇非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制度保障,制度覆盖的主要对象包括: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其他医疗保障形式范围外的各类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主要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向困难人群倾斜办法。对老年居民、学生儿童以及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孤儿及特困家庭子女等人群,给予参保缴费部分补助和全额补助的优惠政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的重点,主要是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兼顾门诊,确保为参保居民在患大病、重病时提供基本保障。通过区、街道、社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公平的公共服务。

  慧择提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