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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人士关于“以房养老”的看法

更新时间:2014-03-21 09:16

  【摘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保险,目前其试点工作正在筹备中,对于“以房养老”保险,保险行业专业人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针对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开展反向抵押房屋用于养老的试点。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商业养老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但大部分业内人士并不看好反向抵押养老市场,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远期中国房市价值波动难以评估,以及“70年产权”问题。“意见稿对保险公司设置的门槛较低,硬性条件是2009年前开业,注册资本20亿且偿付能力120%以上的公司,满足这个条件的公司很多。应该是希望更多公司参与。”一位长期关注养老保险市场的寿险公司研究者称。

  意见稿界定了房屋增值的两种处理方式,却未提及贬值风险处理机制。“对贬值的风险把控,我们对公司的具体产品报备方案里有相关要求,这也是投保人会着重考虑的部分。我们的态度是谨慎,再谨慎。”一位参与征求意见稿起草的监管人士透露。多位未参与该试点的寿险公司精算师表示,在没有更多风险分摊方案之前,仅靠定价覆盖房市风险亦难以平衡价格对客户的吸引力。

  慧择提示:假如世上有一千个人,那么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以房养老”保险,行业人士看法不一,有看好的也有不看好的,目前“以房养老”保险尚未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