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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

更新时间:2014-01-27 13:36
  【摘要】青岛市在近期举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公布,今年青岛市将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此举意味着城市和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将趋向统一。

  城乡居民医保“马上”并轨
  在青岛,如果是有单位的职工,则会由单位统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病治疗可按比例报销。若是没有单位的居民,那情况就比较复杂,城市和农村居民的医保是不同的两套体系,甚至管理部门都不相同。
  据悉,目前青岛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80.8万人,管理归青岛市人社局;青岛新农合参保人数为450万人,管理归青岛市卫生局。从基本药物数量来看,城镇居民的基本药物有2400多种,新农合的只有900多种。两类居民医保的缴费差别也有较大区别。像城镇居民医保,2014年度本市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而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差别更大,不同区市标准都有所不同,在青岛,崂山区和黄岛区的标准比较高,而平度市、莱西市的标准则比较低,其余区市的标准居中。
  不过,从农历马年开始,这样的差别将不再存在。媒体人1月26日从市社保局获悉,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的文件已经通过省市相关会议批准,预计最早本月底就可发布,届时,青岛城乡居民统一医保标准将成为现实,可谓“马上”合一。
  虽然青岛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文件尚未露出庐山真面目,但从山东省政府刚刚下发的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可窥一斑。意见规定,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0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各市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差额不低于1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我省将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补偿高额医疗费用的大病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比例或额度列支,年度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10%左右,并随基金筹集标准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 、独立核算。参保居民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资金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衔接职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除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外,2014年,青岛和社保相关的政策、变革也不少。
  其中较为重要的是,2014年,青岛将组织实施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稳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据悉,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中的失地农民,用失地补偿来投入,享受职工的待遇。

  公务员聘任制年内破冰
  考上公务员,就相当于捧上了“铁饭碗”,要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是众多公务员不愿面对的。但2014年,在青岛酝酿已久的公务员聘任制终于要破冰,首批聘任制公务员会上岗,虽然人数不会太多。
  在2013年人社局的年度工作要点中,就明确提出“稳慎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稳慎”两字充分说明了对于聘任制的谨慎。2013年12月,青岛市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终于得到国家、省相关部门的批准,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获得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资格后,2014年,青岛市将稳步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出台《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组织做好首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同时要求加强聘任制公务员跟踪考核评价,探索完善保障、退出机制。
  “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公务员聘任制的细节,比如住房怎么提供,合同履行怎么评估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告诉媒体人,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岗位,由相关部门提报,这些岗位都是现有人员不能很好满足的,招聘的都是“高能”人才。
  除试水公务员聘任制外,2014年,青岛市还将按照国家、省政策,在县以下机关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激发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据悉,目前在县里做公务员,当上局长也只是科级干部,目前我国公务员90% 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以下机关,职务和职级并行后,县里干部只要努力工作,虽然职务还是那样的职务,但是职级可以往上涨,在待遇上就可以冲破科级、处级的“天花板”。
  2014年,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青岛市还将确立基层导向,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探索建立基层招人留人长效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逐步建立事业单位招聘考官库;按照国家、省政策,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益事业单位开展与行政职级脱钩的职员制改革试点。

  拿出10个亿 创业带动就业
  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727万人,再创历史新高,青岛也面临着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压力。
  在26日的会上,市人社局局长纪敏表示,未来几年,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体的青年就业总量仍将处于高位;伴随城镇化战略推进带来的大量农村转移人口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促进就业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同时,随着经济“调转创”、“腾笼换鸟”步伐的推进,部分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再就业问题将逐步显现并加重,在职职工岗位转换压力将日趋增大,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2014年,就业创业工作将成为青岛人社工作的重要一环。
  纪敏表示,2014年,青岛将构建整体联动的“大就业”工作格局,全力以赴促进就业。2014年,青岛将加大对区市政府就业目标考核力度,提高市委科学发展考核权重。要加快建设整合创业孵化基地,围绕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效果,探索建立失业人员、农民、退役军人、大学生、博士生、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院士等不同层级、不同特色的创业孵化体系,形成综合性的创业就业综合服务平台。
  此外,青岛要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机制,2014年,青岛将设立10亿元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各类创业就业载体建设;建设1处市级城乡综合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处市级灵活务工综合服务中心。

  系列社会保险待遇将调整
  纪敏表示,2014年,青岛市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水平。
  2014年,按照国家、省要求,青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至少上涨10%。
  2014年,青岛将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适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开展工伤预防试点,探索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根据省统一部署,调整工伤1至 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以及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研究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模式。 2014年,青岛还将根据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深入推进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作。

  慧择提示:青岛市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有利于消除居民医疗保险所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另外为了让参保人享受更好地待遇,青岛市社会保险待遇也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