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促进医疗公平 南昌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

更新时间:2015-11-24 09:28
  【摘要】城乡差距是我国社会发展存在的必然现象。减小城乡差距是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针对医保这一方面,江西省南昌市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工作。

  近年来,为加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江西省委、省政府分别于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将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2015年,由江西省人社厅起草的《江西省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最终通过。

  在此过程中,江西省南昌市紧紧围绕“机构职能整体划转、制度体系统筹设计、待遇水平总体不降、整合工作稳妥推进”的原则推进整合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县(区)及时开展了辖区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机构职能的整合工作。截至2015年6月底,各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完成整合,统一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原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人员、职能、基金、信息数据、档案资料及固定资产全部移交;各县(区)原医保经办机构整合后(原城镇居民、原新农合)合署办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两套制度在2016年1月1日前在同步平稳运行。

  慧择提示:“保障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这六大统一是南昌市推进城乡具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的主要目标。这一措施,使居民参保更加方便,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