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深圳市巨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4 22:42
  【摘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地理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我国将要完善保险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以深圳为试点,全面展开。

  中国保监会日前称,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国家地理环境、保险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行业在巨灾方面的历史赔付情况,评估巨灾风险承受能力,研究制定我国巨灾保险具体实施方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分级分担风险为保障,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保险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积极推动巨灾保险在地方层面破题开局。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巨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慧择提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分级分担风险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