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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制度相继出台

更新时间:2014-01-06 15:55
  【摘要】重大疾病不仅使大病患者饱受病痛折磨,而且还要承受很大的经济压力。为了给大病患者提供保障,各省市都相继出台了大病保险制度

  各地关于大病保险的措施不断出台。1月3日,江苏省保监局网站发布消息称,为加强和改进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服务水平,江苏保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江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简称《规范》)。这是2014年继北京、河南后的又一个公布大病保险相关举措的省市。

  《规范》从服务能力建设、理赔结报、客户服务、医疗行为监管、档案管理等五个方面予以规范。明确根据服务人群和统筹区域特征配备人力、车辆、服务网点的基本标准;督促做好大病保险信息系统的对接,确保“一站式”结报和异地结报功能实现;实施大病保险理赔回访制度等。

  2014年1月2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惠及414万人。同日,河南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王耀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河南全省大病保险试点城市总数增至13个,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下一步,河南省将建立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信息系统。

  此前,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要“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际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目前医保的补充,对群众因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灾难性支出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慧择提示:目前江苏省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基本规范,北京市发布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随着各省市大病保险制度的推出,今后大病保险制度将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