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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率先实行大病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25 13:48

【摘要】惠州率先实行大病保险制度,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达95%、不设年度封顶线,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8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从8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一、花费27万元,报销24万多元
  不久前,罹患癌症的李先生入院治疗,花费了27万元。出院结算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二次补偿共报销24万多元,李先生个人只需支付2万多元,并通过“一站式结算”在出院结算时直接报销。

  二、医疗费用51万多元,个人仅负担约3万元
  市民沈女士一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去年因病入院治疗,最担心的就是治病给家里带来沉重负担。可治愈出院后,沈女士算了一笔账:住院共花费医疗费用51万多元,医保报销37万多元、大病二次补偿近11万元,个人仅负担约3万元。“不用自己先垫钱,今后我们老百姓不用担心病不起了。”沈女士说。

  慧择提示:2013年以来,惠州市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及大病慈善救助制度,形成“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慈善做补充”的多重医疗保障体系,提前实现国家和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