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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险,该怎么买

更新时间:2014-03-11 09:19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投保人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认为既然家庭财产已经投保,那么所有的危险都交给了保险公司,财产一旦发生损失,就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再也没什么后顾之忧了。其实不然,事实证明,投保人在购买家财保险时,在听取保险业务员引导的同时,更应自己拿主意。

    投保人4点注意

  1实际价值投保 投保人应根据自家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超额投保不仅需要多付保费,发生损失后也不可能得到超额的赔偿,因为《保险法》中已有规定,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只能按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理赔。

  2认真阅读条款 投保拿到保单后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在保险条款中几乎都对哪些是可保财产、哪些是不保财产、哪些是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投保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等都写得很清楚,因此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细细分析,对条款中生僻的名词术语和弄不懂的内容要仔细询问,直至保险员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为止。千万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不懂装懂,以免日后发生事故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时发生纠纷。

  3及时进行核对 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要及时核对保险金额、投保财产、起保日期、特别约定,如有错误或与保险人员解释不符的,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纠正和更改。

  4出险及时报案 投保人需要记住一点:投保的家庭财产发生事故以后,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有共同的规定。

  如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发生盗窃事故,应迅速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积极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蔓延与扩大,并保护好事故受损现场。因为家财保险条款中都已列明,发生事故后24小时之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被保险人还有财产施救和现场保护的义务。

  如果是因为洪水、暴雨、泥石流、水管爆裂等造成家庭财产受损时,被保险人也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当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立即派员到现场查勘定损,作为被保险人应予以协助和配合。只要手续齐全,保险公司会及时理赔。

    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一般保障范围如下:

  ★投保人法定拥有的基本财产。

  1.居民自有财产,包括房屋及附属设备和其它家庭财产;

  2.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3.衣服、行李、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通常属于专项保险,需另外投保);

  4.工具、农具、已经收获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

  5.专业人员的器具、仪器、仪表等专业用品;

  6.个体劳动者、个体商贩的营业用器具,手工工具、原料、商品。

  ★代为保管财产和共有财产。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所列财产,比如租借私房和借用的公物,必须经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明确注明才予承保。

  ★难以确定实际价值的家庭财产。

  1.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必须由专业鉴定部门或专家、专业人员才能确定价值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私人收藏品。因上述财产大都是名贵物品,价值和费率很难统一,风险也很大,对保险公司来说,承保、定价很有难度。因此此类特殊财产必须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进行特别约定以后才能投保。

  2.专业人员在家庭从事业余研究和发明创造所使用的专业仪器和设备,如无线电测试仪器、专业光学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