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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医保财政补助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6 00:18
  【摘要】任城区2014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在12月25号截止,全区范围内城乡居民均可参保缴费。

  2014年任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城镇居民个人年缴费标准为150元,其中,男年龄在60周岁女在55周岁以上、2013年个人缴费90元的居民,继续参保仍按90元缴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个人年缴费标准为3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0元。

  新农合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80元。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特殊群体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由镇(街道)协调解决;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新农合,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或参合,其个人缴费部分均由区财政解决,个人不需缴费。

  据了解,任城区继实施医保和新农保以来不断提高财政补贴标准,今年又将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3万元;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20类重大疾病最高年补偿限额可达20万元,目前已有1066名大病患者获得370余万元补偿,大幅提高了群众受益水平,降低了城乡居民就医负担。

  慧择提示:任城区2014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有所提高,个人的缴费标准为150元。新农合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