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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居民将享受医疗保险保障

更新时间:2013-12-24 13:21
  【摘要】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都可以为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山东省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全面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覆盖率。

  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合并实施。为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山东省审计厅于9月至10月重点审计了我省17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卫生、财政等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等单位,并延伸调查了88个村(居)委会和409家定点医疗机构,摸清了全省基金底数及基金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审计显示,2011年至2013年8月末,山东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含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由2011年的56.84%提高到2013年的61.03%;实际报销比例也稳步上升,由2011年的45.35%提高到2013年的48.99%。截至今年8月末,我省除东营市将两项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归人社部门管理外,其他各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全省(不含东营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为1007.73万人和6326万人,覆盖面分别为94.85%和99.88%。东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129.62万人,覆盖面为99.95%。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8.39亿元(不含东营市2012年末结余1.66亿元),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98.15亿元(不含东营市2012年末结余0.64亿元)。2011年至2013年8月全省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年度享受待遇人次分别为1.82亿人次、2.01亿人次、1.61亿人次。

  慧择提示:山东省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广泛覆盖,报销比例也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