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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居民医保缴费本月底截止

更新时间:2013-12-24 13:29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需要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焦作市201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

  目前,焦作市各辖区仍有部分居民未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该中心提醒未参保市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2014年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要尽快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补办。

  根据规定,焦作市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从今年9月开始,12月31日截止。仍有许多市民在排队等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2014年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出台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在小区出入口张贴提示语、打电话提醒、上门为孤寡老人服务等方式,方便市民尽快缴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为了能及时申请财政补贴,确保参保居民按规定正常享受各项医保待遇,焦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都要设定一个参保截止时间。但是,往年参保工作结束后,仍然会有市民申请参保,可都因错过参保缴费时间不能参保。按照政策规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2014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该中心提醒市民,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可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新参保居民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属于低保或重残(一级、二级)的,提供相应证件后不需要缴费;属于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应提供由社区出具、街道办事处核定的证明材料。由于今年办理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同缴费工作一并进行,市民缴费时要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随着参保缴费截止日期的临近,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未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的市民,尽快到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慧择提示:焦作市201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将在月底结束,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要及时参保,确保自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