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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

更新时间:2013-12-13 16:49
  【摘要】五险一金包括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可以维护女职工的权益。生育女职工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多少呢?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慧择提示: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各种生育费用,但是每一项剩余费用的报销期限都是不同的,生育女职工在办理生育报销前一定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