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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实施新版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13-12-06 13:36
  【摘要】保监会为了保障群众的利益,近日开始实施新版的征求意见稿。对于新规定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银保销售一直与误导紧密相连,规范银保市场不断趋紧。今年3月酝酿推出的监管措施还未落地,而新版的征求意见稿近日又开始在银行、险企间传开。依据新规,此前险企人员驻点销售的禁令有望松动,但对所卖理财型保险由此前的积极引导转入强制执行,不得超过80%上限。

  向老人卖保险设条件
  今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银保销售人员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期交保险产品。而此次起草的新规也进行了细化,不得对老人销售利益不确定的银保产品。也就是说,新规将对保障功能较强、保单利益确定的银保产品放闸,不过对投保人的年龄范围进行了调整,且对核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缴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而应该经核保人员核保后出单承保。

  犹豫期延长为15天
  犹豫期的设置旨在为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后留下再考虑、进一步了解产品的时间,看购买的产品是否真的适合自己的保险需求。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10元保单工本费,保费不受损失。目前执行的犹豫期一直为10天。由于保险产品具有复杂性,有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应该延长犹豫期,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今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将犹豫期延长至20天,而此次又改为15天。与之前意见稿另一不同之处便是新版意外险在承保流程里加入了投保人收入核实这一大前提。

  保障类产品占比设20%下线
  此前,监管机构一直积极引导银保产品调整结构,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产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然而并没有硬性要求。
  此次拟出新规明确提出银保产品应更注重保障性要求,规定保险公司需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其中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银邮代理保费总收入的20%。

  驻点销售禁令有望松动
  时隔三年,银监会单方面叫停险企人员在银行驻点销售的禁令将有所松动。如新规表示,“在代理合作期内,连续两个季度银行、邮政代理机构省级机构代理同一保险公司业务,期交保费达到或超过该省级机构代理该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30%的,该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该省级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工作内容为:培训银行网点销售人员,帮助银行网点销售人员解答客户对产品和相关服务的疑问”。

  慧择提示:征求意见稿规定银保销售人员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期交保险产品。并且将保险的犹豫期改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