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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台规定保护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

更新时间:2017-08-28 13:28
  【摘要】保监会推出《保险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作为消费者,有哪些事项可以跟保监会投诉,关于投诉又有什么要求呢?具体情况我们一起看下文。
  
  中国保监会日前制定发布了《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对受理投诉主体、消费者投诉方式、处理时限等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保险消费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消费活动中与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可以向相关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争议的行为。
  
  根据《办法》,消费者有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和面谈五种投诉方式。对于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事项,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应在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投诉,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二是对于情况复杂的,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慧择提示:保监会发行的投诉管理办法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保监会进行投诉,但是有一定要符合有关规定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