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 保监会

  2010年3月9日至2010年4月23日,保监会对华夏人寿进行了综合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2007年至2009年,华夏人寿存在公司财务资料重大虚假记载、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自查报告、编制虚假的薪酬委员会议案及决议、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风险排查报告等行为。

  不仅如此,华夏人寿还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未经批准修改公司章程,未按照规定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

  同时,华夏人寿还在债券回购中超过监管规定比例上限,在部分报告和报表内容存在不真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华夏人寿的上述违规事实,引起了监管机构的重视,保监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接受团体保险长期险新业务一年,罚款188万元的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对富有领导责任的华夏人寿管理层,保监会也给予了重罚。其中,对华夏人寿董事长孟勇给予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董事姜建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董事会秘书陶勇也被给予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由于华夏人寿总经理曹湛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保监会决定对曹湛给予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华夏人寿财务负责人林金太对公司财务资料重大虚假记载、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自查报告、分红专题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等报告和报表内容不真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决定对林金太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总精算师张科、华夏人寿分管银保业务的副总经理王森、华夏人寿分管团险业务的总经理助理元虎、华夏人寿投资总监洪军也被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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