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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更新时间:2013-11-21 17:15
  【摘要】要想在退休后享受养老金待遇,在退休前就必须要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为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沈阳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158.33元,调整后参保人员每月至少多缴41.5元,最多多缴69.07元。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表示,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提供201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有关平均工资数据"的复函》,公布2012年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58.33元。为此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对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158.33元,比之前的缴费基数3813元增加了345.33元。为缓解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此前沈阳市就曾作过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60%、70%、80%、90%、100%当中的任一缴费档次比例进行缴费。这样算来,如果选择最高缴费档次即100%进行缴费,那么与之前的缴费比较,最多多缴69.07元,如果选择最低档缴费比例60%,那么最少多缴41.5元。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解释,按照规定,如果参保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选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www.ylbxglzx.cn)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3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仍旧是"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者随着缴费数额增加,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待遇也将增加。

  慧择提示:沈阳市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五个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缓解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