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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37家人身保险机构统一服务标准

更新时间:2013-11-07 16:53
  【摘要】很多人都会发现,保险在异地的服务标准和在本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为完善这一问题,辽宁省37家人身保险机构在5日联合签署了《辽宁人身保险服务承诺》。

  《承诺》从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环节明确了服务流程和时限,涵盖了人身保险销售、承保、回访、保全、理赔和咨诉等6个方面,共18项内容,适用于所有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对于回访中发现的销售误导等问题,自发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销售人员以外的人员予以解决。保险公司须提供每日24小时理赔电话服务,且工作日的人工接听受理不少于8小时。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保险公司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在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慧择提示:辽宁省37家人身保险机构签订的《承诺》,将被作为辽宁省人身保险行业的统一服务标准,使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